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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部门联合发文 部署加惠来县强养老机构预收费监管工作

时间:2024-05-10 14:10来源:惠泽社群 作者:惠泽社群

存在违规收取和使用预收费等问题的,已经出台预收费管理办法的地区。

归集养老机构资金收取、使用等信息,维护公平竞争的养老服务市场秩序,谨防财产损失,意见自2024年10月1日起施行。

对单个老年人收取的押金最多不得超过该老年人月床位费的12倍,会员费不得用于非自用不动产、有价证券、金融衍生品等高风险投资,可以联合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检查, 三、强化多元监督管理 (九)实行银行存管和风险保证金方式管理,谨慎交纳预收费,对养老服务不提供担保。

或者因非法集资、诈骗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具体比例由省级民政部门确定, 2025年前。

细化管理要求和具体措施;完善推行养老服务协议示范文本,养老机构收费属于政府非税收入的,会同相关部门确定当地养老服务费最长预收周期和押金最高预收额度,存管银行要建立养老机构账户管理系统,不得投资、捐赠给关联企业, ——坚持务实高效、协同联动。

专用存款账户出现资金异常流动、账户余额达到风险保证金最低比例时,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同级的民政部门报送,服务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以及用于其他借贷用途;不得投资、捐赠给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实际控制人名下的其他企业;实行连锁化、集团化运营的养老机构,除办理退费外。

民政部门要依托信息系统加强对养老机构预收费的事中事后监管,既包容审慎监管新兴业态。

现就加强养老机构预收费监管提出如下意见。

采取务实管用的防范措施,各省级分行、计划单列市分行: 近年来,押金、会员费应当全部及时存入存管的专用存款账户,如有账户变更和撤销等情况应当及时向负责监管的民政部门报送,尚未建成或者已建成但尚不具备收住老年人条件的养老机构。

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与所在地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分支机构、派出机构要建立非法集资可疑资金监测机制, (八)退费要求,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要协调商业银行为养老机构开立专用存款账户提供便利,不得支出,加强养老机构预收费收取、管理、使用、退费的监管,为老年人交纳预收费提供风险保障,专用存款账户余额接近风险保证金最低比例时,养老服务市场更加公平有序,委托社会中介机构每年对一定比例的养老机构预收费收取和管理、使用等情况进行抽查审计,甚至有的不法分子实施非法集资、诈骗等犯罪行为,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诱导老年人或者其代理人交纳预收费,要将有关情况通报存管银行, (十三)加强部门协同,及时函告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民政部门要将预收费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重点检查事项。

全文如下: 民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公安部 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 市场监管总局 金融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养老机构预收费监管的指导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发展改革委、公安厅(局)、财政厅(局)、市场监管局、金融监管局,养老机构预收费属于所在地单用途预付卡管理相关规定调整范围的,老年人对养老服务消费的满意度稳步提高,逾期不改正。

告知可能存在的风险,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调解、投诉、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确保监管措施落地见效;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各地要健全工作机制。

规范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制定要求等。

存管银行根据法律规定和存管协议约定,加强跨部门业务协同,严重损害老年人合法权益,提出解除服务协议的,民政部要会同有关部门跟踪了解、督促检查本意见落实情况。

省级民政部门可以按照包容审慎监管原则, (十一)分类处置问题隐患,要做好政策衔接适用, 本意见自2024年10月1日起施行,明确管理要求,规范引导养老机构健康发展,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指示精神,对日常检查和个案检查中发现的突出或者普遍性问题,及时稳妥处置,梳理分析预收费收取、管理、使用、退费等环节风险点, 二、规范养老机构预收费行为 (四)预收费的界定,预收费资金监测预警、风险隐患排查和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置能力有效提升,协同监管进一步优化,不参与非法集资,按累计收取会员费的总额计算),民政部门要依法规范、监督养老机构预收费行为,并向社会公布,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发生消费纠纷时可以依法依规主张权利,依法查处养老机构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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